各实验室:
为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有效防控安全风险,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学院将于2023年2月15日开展新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自查阶段(2023年2月10日--2月14日)
各学实验室人员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附件1)和实验室常见问题清单(附件2),对本实验室进行安全自查工作。检查内容包括实验室环境与管理、安全设施运行情况、水电安全、危险品储存及使用、危险废物处理、压力气瓶及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情况等实验室安全范畴。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能及时解决的尽快清零,无法及时解决的将相关情况报送至学院办公室。
二、学院检查(2023年2月15日)
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对各实验场所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三、落实整改方案及后续安排(2023年2月16日——2月23日)
1.各实验室明确整改内容。
2.根据整改情况,学院将不定时组织抽查。
3.总结经验,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常态化自查机制。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
https://ce.lzu.edu.cn/uploadfile/2023/0214/20230214103201603.docx
附件2:实验室常见问题清单
https://ce.lzu.edu.cn/uploadfile/2023/0214/2023021410315219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