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验室:
为贯彻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相关要求,有效防控安全风险,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学校和学院将于下周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自查阶段(2023年7月14日--7月16日)
学院各实验室人员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附件1)和实验室常见问题清单(附件2),对本实验室进行安全自查工作。检查内容包括实验室环境与管理、安全设施运行情况、水电安全、危险品储存及使用、危险废物处理、压力气瓶及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情况等实验室安全范畴。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能及时解决的尽快清零,无法及时解决的将相关情况报送至学院办公室。
二、学院检查阶段(2023年7月17-18日)
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对各实验场所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三、学校检查阶段(2023年7月18-19日)
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带队对各学院实验场所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四、落实整改方案及后续安排(2023年7月20-24日)
1.各实验室明确整改内容。
2.根据整改情况,学院将再次组织复查。
3.总结经验,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监管责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