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强化荣誉引领实效,选树学生典型,表彰学生先进,发扬我校“勤奋、求实、团结、进取”优良学风,结合兰州大学《关于2025年本科生评优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25年本科生评优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校二年级及以上学生(转专业降级的一年级学生也可参评,原则上参加原学院原班级的评优评定)
二、评选项目
学生标兵、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校院两级)
三、评选依据和比例
评优严格按照《兰州大学生态学院学生荣誉体系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执行,评选项目名额分配表见附件。
四、评优要求
(一)学生标兵
学生标兵称号授予在德智体美劳表现突出、全面发展的学生。经个人申请,民主推荐,可获得学生标兵荣誉称号。申请学生标兵称号的学生,其综合测评成绩在所在班级的前20%。校级获奖人数占参评人数的10%,院级获奖人数占参评人数的20%。
(二)优秀学生标兵
优秀学生标兵,必须从学生标兵中择优评选。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得优秀学生标兵荣誉称号:
1.各科学习成绩在85分以上,综合测评成绩在90分以上者;
2.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者。
(三)优秀学生干部
1.担任宿舍长以上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学习认真刻苦,较好地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具有开拓精神,在自己负责的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或者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中起到突出作用的学生干部,经审定可获得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申请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其综合测评成绩在所在班级的前50%,必修课和限选课成绩合格。校级获奖人数不超过本学院参评学生数的4.5%,院级获奖人数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9%。
2.在校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工作的学生干部中评选优秀学生干部,由所在部门提名推荐人选,并征求其所在学院的意见,经团委统一审核推荐。在宣传部和学工部工作的学生干部中评选优秀学生干部,由宣传部及学工部各中心提名推荐人选,并征求其所在学院的意见,经宣传部和学工部各中心统一审核推荐。校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获奖人数占全校参评学生人数不超过0.5%,不占学院名额。
(四)优秀毕业生
优秀毕业生称号授予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在所在班级前20%的2026届毕业生,比例为本学院参评学生的10%,院级获奖比例为参评学生的20%。
五、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阶段(12月7日-12月9日)
符合条件的学生将生态学院2025年本科生评优申请表(附件3)提交所在班级,各班级在班主任指导下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及要求,结合班级名额分配,由班级评议小组评定、在班级公示无异议后,报辅导员并在新学工系统进行申请。
(二)学院评审阶段(12月10日-12月12日)
学院按要求进行审核,将评审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12月12日前将评审结果通过学工系统提交学校审核。
(三)学校审核公示阶段(12月14日-12月19日)
学校审核学生推荐资格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确认获奖学生名单。
六、材料报送
最终推荐学生名单以学院学工系统审核提交名单为准,学生系统提交材料时必须填写规范,有相关获奖等证明材料的务必上传系统。请各班级于12月9日20:00前将电子版材料(附件3和附件4)发送至邮箱:gwj@lzu.edu.cn,邮件主题以“班级/学院团委学生会评优结果”命名。
附件:
生态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