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生态学院团委2025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07 08:48 阅读量:

各团支部、学生会、研究生会:

依据《关于开展兰州大学2025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团委发〔2025〕10号)、《兰州大学生态学院共青团“五四评优”表彰评选办法(试行)》,生态学院团委决定开展兰州大学生态学院2025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类别

1.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兰州大学优秀学生团干部、兰州大学优秀共青团员。以上评优表彰为校级,学校已分配名额。

2.兰州大学生态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兰州大学生态学院优秀学生团干部、兰州大学生态学院优秀共青团员。以上评优表彰为院级。

二、兰州大学生态学院共青团“五四评优”评优表彰名额分配说明

(一)基层团支部评优名额

1.兰州大学生态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

获评“兰州大学生态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个数为团支部总数的15%左右,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原则上由院团委从兰州大学生态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中择优产生。

2.兰州大学生态学院优秀学生团干部

获评“兰州大学生态学院优秀学生团干部”人数为团支部共青团员总数的8%,兰州大学优秀学生团干部原则上由院团委从兰州大学生态学院优秀学生团干部中择优产生。

3.兰州大学生态学院优秀共青团员

获评“兰州大学生态学院优秀共青团员”人数为团支部共青团员总数的16%,兰州大学优秀共青团员原则上从由院团委从兰州大学生态学院优秀共青团员中择优产生。

(二)学生会、研究生会评优名额

学生会、研究生会“五四评优”名额单独下达,不占用团支部名额,但仍须通过团支部提交申请材料。其中,“优秀学生团干部”的人选仅在研究生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下设各部门负责人的范围内产生,参考评选标准,结合“个人材料考察+部门内部评议”为主要方式确定;“优秀共青团员”的人选将参考评选标准,结合“个人材料考察+部门内部评议”为主要方式确定。

三、申报流程

(一)分类申报:个人或团支部负责人按类别填写《兰州大学2025年度“五四评优”表彰申报表》(附件3),将电子版材料上交给团支部,由团支部填写《兰州大学2025年度“五四评优”各奖项推荐汇总表》(附件4),并以团支部为单位统一上交电子版材料。

(二)审核推荐:各团支部根据《兰州大学生态学院2025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名额分配表》(附件2)择优推荐,进行公示,符合条件的方可上报。其中,学生会、研究生会等学生组织推荐申报的学生个人,均需征求所在团支部的意见,并通过所在团支部统一上报电子版材料。

(三)学院审核:院团委审核后确定拟评选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评选表彰名单。

四、工作要求

(一)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五四评优”表彰工作,将评优表彰工作与团员教育评议等基础工作紧密结合,认真指导相关集体和个人按照要求及时完成申报,形成鲜明大抓基层的工作导向。根据《兰州大学生态学院2025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名额分配表》(附件2),结合日常工作学习表现和作用发挥情况,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

(二)要公平、公开、公正地做好推选工作,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照程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三)所有个人表彰项目均不得兼报。

(四)请各团支部于4月8日12:00前,发送“院级”的获奖人员名单和“校级”电子版评优材料(具体要求如下)至院团委邮箱stytw@lzu.edu.cn

1.《兰州大学2025年度“五四评优”表彰申报表》(附件3)——Word可编辑电子版1份。

2.《兰州大学2025年度“五四评优”各奖项推荐汇总表》(附件4)——Word可编辑电子版1份,由学生会、研究生会等推荐的人员需在汇总表中备注栏注明“推荐组织”情况。

 

联系人:白柏(研究生),郭文君(本科生)

联系电话:0931-8915920,0931—8910359

附件1:兰州大学生态学院共青团“五四评优”表彰评选办法 (试行).docx

附件2:兰州大学生态学院2025年度“五四评优”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3:兰州大学2025年度“五四评优”表彰申报表.docx

附件4:兰州大学2025年度“五四评优”奖项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5:兰州大学共青团“五四评优”表彰评选依据.docx

附件6:兰州大学共青团“五四评优”表彰评选办法.docx

附件7:主要材料事迹说明.docx

共青团兰州大学生态学院委员会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