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院、研工部《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和《关于下达2024年研究生奖学金指标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生态学院开展2024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本年度学校按照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90%获奖率、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70%获奖率拨付奖学金,学院按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超过50%学费额度,获奖人数占比不高于70%的要求,自筹专硕奖学金,依据《兰州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校研〔2021〕38号)、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兰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补充方案》《生态学院学术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试行)》等要求,制定分配名额和分配办法。
二、评定资格
符合《生态学院学术学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试行)》《兰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补充方案》要求的全日制非在职学术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休学、受纪律处分、定向生、在职生、出国联培生、延期毕业生不具备奖学金评定资格,经核查公示,符合条件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214名,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346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51名。
三、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生态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负责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确定奖学金等级及名额,开展研究生奖学金的组织申请、材料汇总、成果审核、答辩评分、结果公示等事项。
主任:王志成、刘建全
副主任:李斌、方向文、邓建明
委员:严川、吴纪华、马妙君、熊友才、叶建圣、赵长明、白柏(研工)、张海娟(学硕研秘)、张娜(专硕研秘)、赵景学(导师代表)、刘蔓琼(学生代表)
四、分配名额
国家奖学金:博士8名、硕士10名;
中银基础学科奖学金:博士1名、硕士1名,每名2万元;
长城隄新学学术博士奖学金:一等奖2名,每名0.5万元;
博士学术学位奖学金:一等奖20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77名;
硕士学术学位奖学金:一等奖10名、二等奖22名、新生二等奖57名、三等奖243名。
硕士专业学位奖学金:二等学业奖学金26名,每名1万元,一等学业奖学金名额待定。
长城隄新专硕奖学金:一等奖1名,0.8万元;二等奖1名,0.6万元。
学院可根据申请及评审情况,调整各奖学金名额。
五、评选流程及规则
国家奖学金、社会奖学金、一等学业奖学金、长城隄新奖学金需要由申请人主动提出申请,提交评审材料,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并开展答辩,按照评审结果依次确定奖学金获奖类别及人选。
长城隄新专硕奖学金仅限专业学位硕士申请,长城隄新学博奖学金仅限学术学位博士申请。
学硕二等奖学金、专硕一等奖学金需要由申请人主动提出申请,提交评审材料,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奖学金获奖人选。
新生二等奖学金、专业学位学业奖学金获奖资格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后直接通知本人。
三等奖学金符合资格即可获评,不需要提交材料及答辩。
六、工作时间安排
10月9-11日,公示研究生奖学金评定资格名单;
11月1日,发布《生态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公布新生二等奖学金获奖名单;
11月4-8日,接收奖学金申请材料;
11月11-12日,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评审书面申请材料,召开答辩会;
11月12日,公示获奖名单;
11月30日前,部分获奖学生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社会类奖助学金申请表》。
七、申请材料清单
1.《生态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
2.《科研成果未重复使用承诺书》
3.《成绩单》
4.科研成果佐证材料
国家奖学金、一等奖学金、社会类奖学金需要提交第1、2、3、4项材料,将所有材料PDF版打包,以个人姓名命名,发送至stym@lzu.edu.cn。
二等奖学金需要提交第1、3项材料,将所有材料PDF版打包,提交给班长,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baib@lzu.edu.cn。
八、其他事项
1.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类奖学金同年度只能获得其中一项;
2.学硕二等奖学金、专硕一等奖学金原则上在读期间只能获评一次;
3.所有成果只能使用一次;
4.科研成果单位只能是兰州大学或联合培养单位;
5.答辩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
6.申诉邮箱libin@lzu.edu.cn。
附件: 1. 兰州大学生态学院学术学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docx
兰州大学生态学院
2024年10月31日